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宝鼎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477911.16元或查封、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