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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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73号泰然名居201号房产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7-23
发布日期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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