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台屯德水产有限公司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东方海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精准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东方海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财基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海洋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73号泰然名居201号房产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