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社会保险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护理费421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被告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7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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