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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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被执行人绍兴市长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绍兴市越城区小小名潭公寓13幢一单元1303室、13幢一单元1401室、13幢一单元1402室、13幢一单元1403室、13幢一单元1501室、13幢一单元1502室、13幢一单元1503室、13幢一单元1603室不动产的执行,并解除对上述不动产的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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