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06民初1508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成都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起恒。 原告***与被告成都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吴荣霞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陶林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