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625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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