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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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爱上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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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超(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01民初177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由上诉人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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