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恒泰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铁岭市公共汽车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给付原告***34646.12元(医疗费22268.36元+伙食补助费2200元+护理费6786.93元+交通费440元+误工费2933.33元+调档复印费17.5元)。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37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368.5元,由被告铁岭市公共汽车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