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花都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州市花都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23号之一五号商铺[首次登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123号之一A幢105号商铺(复式)、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23号-84号商铺]过户至原告***名下。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市花都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