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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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绍兴县鼎联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丰华织造绣印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紫宸家用饰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603执恢91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绍柯商外初字第0017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07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钟允远;王国勇与被执行人邵云根、赵惠娟、沈永良、俞凤娟、梁政伟、张红霞、绍兴丰华织造绣印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县鼎联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紫宸家用饰品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204433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