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天和照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亚发光电有限公司
上海彩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1202.7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6202.72元,由上诉人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由上诉人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077.94元,由上诉人深圳市鸿亚发光电有限公司负担1124.78元,上诉人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1124.78元予以退回,上诉人深圳市鸿亚发光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法院缴纳一审案件受理费1124.78元。鉴定费155000元,由上诉人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由上诉人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47000元,由上诉人深圳市鸿亚发光电有限公司负担8000元,上诉人深圳市鸿亚发光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上诉人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径付鉴定费8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536.13元,由上诉人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9807.72元,由上诉人深圳市鸿亚发光电有限公司负担728.4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议庭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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