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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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棱县支行 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1226民初910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棱县支行,住***。 法定代表人:唱润田,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男,汉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棱县支行职员,住***。 被告:***,男,汉族,无职业,住***。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棱县支行与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立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棱县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棱县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徐兴江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马琳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