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寿县新桥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徽鑫昊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解除对安徽鑫昊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账号:34×××06)的存款13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