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大信置业有限公司 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鑫港炉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鑫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马民一初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申请本院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