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扶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324执513号

李某某:

关于执行李某某诈骗罪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324刑初9号刑事判决书已生效,由本院刑庭移送执行。本院立案执行后,本院强制划拨被执行人李某某罚金2000元,被执行人李某某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324执51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7月30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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