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开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783民初859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公民身份号码:440************621。 被告: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783MA5188EF42。 法定代表人:蔡某1。 原告***诉被告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8日立案。于2020年3月12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黄惠英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许碧霞 |
| 裁判日期 | 2020-03-1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