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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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安宁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平罗县民族大街西侧、唐徕大街东侧阳光城市花园北苑3-1-401号(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XXXX号)房屋一套; 二、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分别为×××号起亚牌小型汽车一辆;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为×××号途锐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为宁A2101号天翔牌重型平板半挂车一辆;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为×××号长城牌小型汽车一辆: 三、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车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