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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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朗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苏0116执319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与毛桥平、王美芳、江苏嘉佑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与被执行人毛桥平、王美芳、江苏嘉佑置业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做出的(2019)苏0116民初4939号民事判决书。本案立案执行后,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院(2019)苏0116民初49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