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100元,减半收取4550元,由上诉人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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