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鑫开泰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葫芦岛首钢东华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207民初97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6-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