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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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澳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肃海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7101民初649号 原告:北京澳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宁懿,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翔,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肃海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建刚。 原告北京澳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肃海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5日立案。原告北京澳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北京澳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朱筱菁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聂小兰 书记员唐婧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