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力合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3民初236号

原告: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靳艳军,董事长。

被告:焦作力合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武川,总经理。

原告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焦作力合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原告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小涛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代书记员马宇哲

裁判日期 2020-04-23
发布日期 2020-08-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