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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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渑池县承时选煤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3126元,减半收取11563元,由上诉人渑池县承时选煤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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