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碍纠纷 |
| 法院 | 澄迈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