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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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公司分别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105677.25元,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74830元,共计赔偿180507.25元,扣除先行赔偿的10000元,还应赔偿170507.25元。 二、原告***返还被告***垫付款15263.96元,扣除被告***应承担的鉴定费1400元,还应返还13863.96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均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228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614元,由原告***负担184.2元,被告***负担429.8元,被告***负担部分亦限上述付款期限内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