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富宏聚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清镇市瑞坤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清镇市瑞坤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富宏聚贸易有限公司、***、***价值合计人民币28905340.22元的财产(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已由申请人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延长保全期限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继续查封手续。 |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