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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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云南邦成担保融资有限公司 曲靖市云健兴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宝厦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在101366057元范围内依法对被申请人曲靖市云健兴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水岸雅苑项目”中以下房源编号的房屋进行查封: 商铺:第1幢S1、S2;第2幢S1、S2、S3、S5、S6、S7、S8、S9、S10;第7幢S1、S2、S3、S5、S7、S8;第8幢S1、S2、S3、S5、S6、S7、S8、S9、S10、S11;第9幢S1、S2、S3、S5、S6、S7;第10幢S1、S2、S3、S5、S6、S7;第12幢S1、S2、S3、S5、S6、S7;第11幢11-1、11-2、11-3、11-3A、11-5、11-6、11-7、11-8、11-9、11-10、11-11、11-12;第13幢13-1;第15幢15-1、15-2、15-3、15-3A;第17幢17-1、17-2、17-3、17-3A;住宅:第6幢5单元202、1单元1702;第7幢23A06、23A11、1308;第10幢3单元1501;第12幢2单元1002;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浙江宝厦建设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