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丰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2019)辽1223民初129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丰分公司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王玉欣、翁莉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王玉欣、翁莉有履行能力或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丰分公司可持原生效判决书及本裁定书,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