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沃巴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易力达机电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株洲易力达机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装配厂房101、102、201、301房屋予以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