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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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黔01执44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被执行人贵州汇聚科技有限公司应根据长沙仲裁委员会(2019)长仲裁字第473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向深圳市健网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履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