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孟州市统力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883民初3146号

原告: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吕公文,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冬艳,河南孟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皮制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被告:孟州市统力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被告:***,男,回族,****年*月**日生,住***。

被告:***,女,回族,****年*月**日生,住***。

被告:***,男,回族,****年*月*日生,住***。

原告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皮制品有限公司、孟州市统力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6日立案,原告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曙光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赵冉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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