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冯瓴支行 |
| 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霍邱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执行实施用) (2020)皖1522执1504号 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冯瓴支行与冯坤桥(2020)皖1522执1504号一案,霍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1522民初387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院地址:邮编: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