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首汽交投汽车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首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首汽交投汽车共享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租赁费1,890.3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