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于被申请人***名下的苏C×××**号别克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负责保管,但不得毁损、变卖、抵押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如需续行查封,申请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