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皖1222执96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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