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奥杰莉内衣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汕头奥杰莉内衣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406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其中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37元,减半收取1668.5元,由汕头奥杰莉内衣实业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