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顶山市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处享有的工程款(限额500万元),冻结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平顶山市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