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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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甘0102民初4732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住***。 负责人:景红卫,该分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建华,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珍珍,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住***。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与被告***、***、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7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许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02元,由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承担。 审判员 齐春晖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田 毅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