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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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湘1302执1578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偿还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即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19)湘1302民初7521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