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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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佳威特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星高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集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上海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佳威特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损失483474.80美元及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美元活期存款利率,自2019年10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对原告厦门佳威特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被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875元,由被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