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省国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石油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北石油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河北石油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上诉费(上诉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5-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