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一案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酒泉市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丹县人民医院 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604元,减半收取2802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6-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