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邢台颐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邢台市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巨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原告***、***、***、***、***与被告邢台市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1月20日签订的《项目联合开发协议书》予以解除。 案件受理费40200元,由被告邢台市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