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建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安徽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4760000元、支付利息505800元,合计5265800元; 二、***自2019年12月1日起,以47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向安徽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至代偿款付清时为止; 三、驳回安徽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033元,减半收取24516.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生效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