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凯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鑫亿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常州凯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江苏鑫亿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违约金1165003元(已支付)。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396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