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
法院 安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欠款本金1591.07元、滞纳3861.26元、利息1351.5元(截至2020年6月7日的利息为1351.5元;2020年6月8日起至偿还全部欠款时止,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9-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