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宇鸿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华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5民初19278号民事裁定中不予受理广州市海珠华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廖志荣的起诉部分;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5民初19278号民事裁定中不予受理广州市海珠华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宇鸿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高虹、廖宇哲的起诉部分; 三、指令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广州市海珠华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宇鸿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高虹、廖宇哲的起诉立案受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