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新沂市东立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7101民初1098号

原告:新沂市东立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新路,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尹建军,江苏苏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雅昆,江苏苏沂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

负责人:黄健。

原告新沂市东立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3日立案。原告新沂市东立运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新沂市东立运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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