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泸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50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期间原告偿还的利息5,639.81元及其自2020年5月22日起直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6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55%计算);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76元,减半收取103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