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清偿***借款119079.12元,利息27796元(暂计算至2020年5月19日),合计146875.12元,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追偿。 二、***按月利率2%清偿自2020年5月20日至借款本息完全清偿之日产生的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追偿。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70元,减半收取2285元、诉讼保全申请费1020元(***均已预交),由***负担2560元,***负担7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